交通事故后不垫付医药费导致救治不及时致人死亡,会不会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刑?

谢邀!

交通事故后不垫付医药费导致救治不及时致人死亡,会不会以交通肇事罪判刑?

先看看河南玛莎拉蒂撞人逃逸至人死亡案件。由于开始死者家属一定要判肇事者死刑,一伤者在医院几百万医疗费都是自己垫付,肇事者没有垫付。到最后法院判决后才赔偿医疗费。

对于这个问题,大家应该明白一点,交通肇事罪是根据事故现场分析结果由交警划分责任后来确认的。如果至人死亡,或医治无效死亡,负主责以上的必须负刑责。

这里来弄清楚,划分责任不是按垫付医药费来划分的。即使你一分钱没垫付,如果次责,也不会判刑的。如果主责以上,即使全额垫付,也要判刑的。

至人死亡事故,一般肇事者可能积极赔偿,这里是有原因的。一般情况下,垫付后会取得死者家属谅解,那么,主责以上会判缓刑。如果不积极赔偿,家属不谅解,那么可能判三年以下实刑。

在交通事故中,多数肇事者会先抢救伤者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。实际上,交法并没有规定肇事者要垫付药费。

我们的交强险,交通事故救助基金,这些都是可以垫付的。交警在处理此类事故时,如果肇事者不垫付,都会要求医院先救助伤者,如果来不及申请绿色通道,伤者家属只能自己垫付,最后由交警划分责任后进行赔偿。

所以说,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不可能以肇事罪起诉的。肇事罪是交警划责后,如主责以上会提交检察院以肇事罪起诉。…这点必须清楚。

当然,如果不垫医药费,伤者死亡后,肇事者主责以上,家属的谅解书很难拿到,这样的话很难判缓刑的。如果垫付医药费,家属可能出具谅解书,判缓刑可能性较大。

以上是个人分析,仅供参考!欢迎评论!